什么是同等学力申硕的规定年限?一般来讲,同等学力申硕的规定年限就是资格有效期、考试有效期、单科成绩保留期限。
同等学力申硕的有效期是从考生获得考试资格卡开始的,有的院校的规定是申请人应在每学期规定时间内向学院提出办理《课程考试资格证》的申请,而且办理《课程考试资格证》之日起,必须在四年内完成课程考试以及五月的同等学力申硕统考。大多数的院校的申硕有效期都是四年,但也有部分是五年,还有的院校是终身制。因此具体的考试有效期需要考生询问自己报考院校的规定。
我们知道同等学力申硕考试是有有效期的,申请人自通过学位申请资格审核之日起,必须在院校规定的年限内通过课程水平认定考试及国家组织的英语、学科综合统考考试。
根据规定申请人在有效期内自愿放弃申请或因超年限被迫放弃申请后,可重新向报考院校提出学位申请,但之前所有已完成程序均作废,需要再重新报名进行学习及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