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缴出资额的账务处理,认缴出资时不能确认为实收资本。认缴注册登记时:不作账务处理,待实际收到投资后:借:银行存款、原材料等科目;贷:实收资本。企业收到投资者出资额超出注册资本或者股本所占份额的部分应在资本公积"科目下核算。
注册资本的印花税:
根据相关通知,生产经营单位执行《企业财务通则》和《企业会计准则》后,其记载资金的账簿"的印花税计税依据改为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两项的合计金额。
同理,注册资本实行认缴制后,认缴但未实际收到投入的资本时,无需缴纳印花税,待实际收到投入资本时再缴纳印花税。
印花税账务处理:实际收到资本注入时:借:税金及附加——印花税(之前是管理费用);贷:银行存款。